我来讲一件毛骨悚然的事儿
事情就发生在今年1月24日,美国密西西比某个城市,六位白人警官虐待两位黑人超过两个小时,听一下他们对两位到底做了些什么:
在没有搜索令的情况下,警察们破门而入,没有告知受害者犯了什么事儿,就将他们戴上了手铐。
然后对两位黑人种族性语言地漫骂,拳打脚踢;他们还拔光对方的衣服,用手枪和假阳具性侵犯;不断地对受害者使用电击枪;最后竟然使用真枪,朝着对方的脸开火。
在对方流血不止的时候,他们拒绝实施救援,聚集在门口商讨掩盖方案。最后是焚烧受害者的衣物,抹去监控录像,在现场栽赃毒品。
六位警察被迫离职或者被开除,承认了十六项联邦重罪,他们面临最高的惩罚是无期徒刑。受害者向当地政府提出四亿美元的赔偿。
你能想象今天的美国可以发生这样的事吗?你真的认为没有种族歧视吗?对仇恨黑人的华人来讲,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讲法治了呢,为什么你就认为自己不会成为受害者?
那些认为“使用二十块钱假美元”(引号,是因为未经证实), 就活该被警察用膝盖跪死的华人,他们一定能找到对方曾经做错过什么事。
他们的逻辑简单又好笑,如果那种理论成立的话,只要到监牢里去强奸女犯人就无罪。因为谁让她有错在先,所以人家做什么都可以。
以前我在推文你讲过一个故事,一位美国的死囚犯,因看守拒绝而没按时服药,结果在死刑前几十个小时死了,家属控告牢方还得到了巨额的赔偿。
这就是今天美国的做人尊严,哪怕是一位面临行刑的死囚犯!
我把路透社和独立报的英文报导链接放在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