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中国札记》:
有很多人不能忍受没有妻子的生活,且又没钱去买妻,就把自己卖给富人当奴隶,因为主人会在女仆中选一个赐给他做妻子,但条件是他和他的子女要永远沦为奴隶。
还有一些人,虽然他们的钱足够买一个妻子,但之后却无力抚养子女,便把子女以很低的价钱卖掉,就像卖一头猪或一匹老马,至多不过二三两银子,而这并不是在荒年的时候。当子女与父母分离后,便永不会再见,只能听任买主对他们为所欲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奴隶,他们并非在战时从别国俘获的,而是本国自然产生的……随便卖掉子女是由于他们的人口众多,而且贫穷,难以抚养,同时在中国买卖奴隶又有很大的自由。
另一种恶习是在很多省份中都存在着杀害子女的现象,尤其是女孩,因无力抚养而将其溺死……这里信奉的转世轮回的理论也为这种残酷的行为提供了理由,大家都认为,孩子在被杀死之后便能尽早托生在富贵之家,免得在穷人家里受苦。因此他们动手时毫不避讳,因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 在北方,还有一种对男孩施加的残忍手段,即在他们小的时候便被阉割,就像土耳其人的做法一样,这是为了使他们能去伺候皇帝。在皇宫里,皇帝和后妃们只用太监和女人当作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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