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個縣的中學(商丘市寧陵縣育華園学校)能把一個初二年級14歲的學生活活打死,滿身傷痕,三級法院都認定自殺,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北京一個公司的女負責人同樣能對《勞動法》視若無物,如此囂張,如此蠻橫,如此霸道地對待一個她違法辭退的職工。這個職工聽聲音接近中年人,很可能有家庭,有孩子,她竟然要讓人家”兩年半找不到工作“,惡毒得只有黃世仁、南霸天可比。
6號人民日報頭版評論員文章”讓老百姓過上更好的日子——習近平主席二〇二四年新年賀詞啟示錄⑤“引用了習近平的話:”孩子的撫養教育,年輕人的就業成才,老年人的就醫養老,是家事也是國事,大家要共同努力,把這些事辦好。”看來下邊掌握一定權力的人,不僅能擺平中國的法律,對待習近平的指示,也能連眼睛都不眨,何能“入腦、入心、入魂”?蔡奇在剛結束的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又提出學習習近平思想要“在真學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內化轉化上持續用力”,對於商丘市寧陵縣育華園学校校長,對於北京這家公司的女負責人,不是相當於笑話嗎?
法律如果不懲罰這種人,中國的社會能夠安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