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3年12月24日,今天是我妈妈李淑莲被活活打死国赔案开庭后的第206天。已经15年了。
今天东京天气比较冷的,只有3、4度左右,我今天又来到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来向领导们汇报工作了,今天是平安夜,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依然是如例的来到这里向领导们来汇报这个案子,打死我妈妈的不是黑社会,是以山东烟台的龙口政府为首,龙口法院,龙口公安,龙口信访,龙口东莱街道集体参与的犯罪事件,是由@烟台中院的大领导由绪斌组织召开了一个818大会,会上制定了要把我妈妈迅速地抓回,要派出精干人员,北海医院,发展局,法院,东莱街道集体出人出钱参与把我妈妈关进黑监狱活活打死。杀人犯由绪斌在杀了人2年之后还可以跑到莱州去当法院的院长,现在更是可以跑到烟台中院去当大官,一个杀人犯,如此的犯罪事实,你们烟台中院就可以当做看不见么?还专门收容杀人犯在你们法院这样的重要的部门当大官,这样能给老百姓公平公正么?是按照由绪斌大领导的旨意来实行法律的标准么?
省委刘家义书记曾亲自批示要严肃处理这个案件,而到今天,由绪斌陈改素都可以升官发财到烟台中院这些关键的部门当大领导,是这些犯罪分子的后台硬到可以凌驾于法律,可以肆意的滥用职权,用《龙口大法》来随意的杀人,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么?
烟台中院任法官,你们烟台中院说要给我们来解决问题,却还问我们有什么法律依据?你们的大领导由绪斌开大会把我妈妈打死了,整整八年进入不了司法程序,你去问问你们的大领导有什么法律依据?龙口政府把我妈妈非法关进黑监狱,活活打死了,你问问龙口政府有什么法律依据,而不是说你要我们被害者有什么法律依据。
把我妈妈关进黑监狱活活打死这样恶劣的事件,在中国也是首屈一指的,而不是说需要向我们家属要法律依据,我们向法院提交的为我妈妈伸冤的费用的所有的票据都摆在那里,你说我们有什么法律依据,为什么这么多年这个案件无法进入到司法程序,我用了8年的时间这个案子才进入到了司法程序,这些都是我青春的写照,记录了我这八年青春为我妈妈这个案子的付出,哪一个不是为我妈妈伸冤的事实,你们@烟台中院 如果说觉得我提供的票据有问题,你们可以给我们提出来,而不是说问我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果这个案子在法律程序之内,我还需要用我八年的时间来做这些么?这些都是国家赔偿法的直接损失,你们认可了么?而不是你们烟台中院说的要多给我们个三五万还要以救济款的名义来救济我们。
我会坚持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就是说一遍@芒果tv 的@初入职场·法医季2 的 刘良老师,就如同对我妈妈伸冤一样重要,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我们历经4年,我们拿到卷宗,能够为我妈妈尸检的时候,我们满怀希望,我们不惜花费巨额的鉴定费,邀请刘良老师您来做专家辅助人,就是希望还我妈妈一个真像,一个公道,能够真正的记录下这个案子,我妈妈的尸体上有什么您就写什么,而不是在那胡写八写,我妈妈没有的特征您都能写的上去,您是有了超能力,还是怎么地?
1,双眼没有针尖状出血点。
2,口唇没有“紫绀”。
3,心脏没有瘀点性出血斑。
4,肺部没有瘀点性出血斑。
5,颈部溢沟不是生前形成,而是死后伪造。
6,颈动脉内膜断裂不是生前伤,通过病理检验,颈动脉内膜断裂处未见出血。
刘良老师,对得起历史,对得起未来,对得起亡灵,没有发生过冤假错案,您是忘记了给我妈妈做的假鉴定了吗?您是忘记了和龙口公安喝大酒了么?
刘良老师,到底是什么样的巨大利益,能够让您放下您的职业底线和良知,去做假鉴定,您连基本的做人的底线都没了吗?
刘良老师,无论如何,您给我妈妈做的假鉴定,还收取了我巨额的鉴定费,你就应该把钱还回来,只要您不还钱我就会一直呐喊,
刘良老师,还钱,还您给李淑莲做假鉴定的钱!!
我们一切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继续讲述笔录。
蓬莱市人民检察院
讯问笔录 (第次)
讯问时间: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至30日11时30分
讯问地点:烟台市第二看守所讯问室
讯问人:
记录人:
犯罪嫌疑人: 谢守泉
案由:非法拘禁
答:这次书记办公会尚德松并没有安排具体的分工,会上尚德松说,让我负责找个僻静的地方进行强化班。
李春华阿姨是在2009年6月份和我妈妈被一起抓回龙口的一个阿姨,也是因为上访,被龙口抓了起来,关进了精神病院,还被判了刑,就因为她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被判了整整四年,把牙都打掉了,龙口已经把滥用权力发挥到了极致。每一个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人,在龙口政府看来都是他们的敌人,都要用不择手段来打压迫害,而这一切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成本,都是领导一句话的事,都可以用他们的《龙口大法》来解决,来摆平。
我专心只做这一件事,就是为我妈妈讨一个公道,每一天都在喊着依法治国,请问法在哪里?是龙口大法么?在龙口,在我妈妈这个案子里,我丝毫看不到依法治国体现在什么地方,法治需要进步,需要推动,如果每一个案件能够公平公正的解决,就不会有人再像我这样走这么长的伸冤路,所有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来承担,我们被就是受害者,我们为了一个公道,伸冤这么多年,所产生的费用哪一个不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如果这个案子能够再发生的时候就能公平公正的审判,而不是说我每一天都要去喊冤,去邮寄信,去找律师,找专家,整整耗费了我15年的青春,如今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山东高法,@烟台中院,哪一条不是直接损失,还是说我就不应该为我妈妈讨这个公道?
法治的进步,法治的推动本就应该从个案开始,这些年我不断的给各个部门写材料,请专家鉴定,请律师,就是期望我妈妈这样的案件不能再重演,每一个老百姓都希望能够好好活着,能够在这个社会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都需要我们法制推动进步,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坚持站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来向领导汇报杀人犯,陈改素,由绪斌,李树军,周学军,修先蒿,王海涛,高承楹,刘丽艳,张日辉,修先颖,戚洪涛,王增钦,曲清国这些犯罪分子,每天都来这里来宣传龙口,来讲述龙口政府,是如何形成的完整一套违法犯罪,15年可以逍遥法外!!!又是如何在15年的时间还能成为文明城市,到底龙口是怎么文明,是杀人闻名?还是龙口政府抢劫老百姓个人财产闻名?我们一步一步来讲述龙口。
李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