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对以色列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这里我说的是一些支持以色列的朋友们。对于那些反以反犹的蛆虫们,我是不会跟他们浪费哪怕是一分钟的时间的。
不少人欣赏以色列的“狠”,好像觉得以色列可以不管国际法、国际秩序和公义道德的约束,为所欲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解。
犹太教传统是“律法传统”,就是凡事必须严格按律法条文做。在西方,律师是犹太人成功的三大标准职业之一。法律在犹太人那里有特别崇高的地位,这也是为什么以色列的制度里给了法庭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原因之一。“带着律师打仗”不过是这种传统在现代军队里的延伸而已。
以色列建国那一代里有个大哲学家叫马丁·布伯,学哲学的人可能了解他。他对以色列的要求就是“成为现代人类的道德楷模”,就像《圣经》成为西方古代的道德规范一样。我们学校哲学系有个教授专门给以色列国防军写过一本道德指南,成为以军的教材,后来还为此拿过国家奖。以军对士兵的道德教育可以说是非常强势的,所以即使反以反犹势力拿着放大镜挑以军的错,也基本上找不出不道德行为来。
以色列的开国领袖本·古里安选择带着国家跟美国走而不是跟苏联走,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美国是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尽管美国也会因此管到以色列头上来,但总体上说,只要以色列遵守国际法,美国的支持就是靠得住的。
美国和西方盟国对以色列的支持从来都不是自动产生的,从来都是以以色列遵守国际法为先决条件的。因此,1967年之后的每一场战争,以色列都要事先说服美国总统“是对方在破坏国际法,以色列是在维护国际秩序”。这也是为什么10.7大屠杀的录像别人还没看到,先送给拜登看。
所以,我们支持以色列,是因为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大家都遵守国际法,每支军队都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由此每个人的和平和安全都有保障的世界里,而不是因为我们欣赏某个国家鲁莽地破坏国际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