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区域法院3月16日就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间发生的“占领立法会暴动案”判刑,12名示威者暴动罪成立,被判监4.5年至6年10个月不等 。
各被告人被控于2019年7月1日闯入香港立法会大楼暴动。区院暂委法官李志豪称,案件极其严重,示威者极其侮辱和挑衅的行为——包括撕毁香港《基本法》文本和展示英国殖民地时期旗帜——是针对香港特区政府,意图推翻政府宪制及削弱管治,冲击法治。
12人中,演员王宗尧被判监6年2个月,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被判监4年9个月,本土派政治活动人士邹家成被判监5年1个月,另一本土派人物 刘頴匡被判监4年6个月20日。
示威者林锦均被判处6年10个月监禁,为本案各被告中最重一人。法官称他曾参与立法会大楼外的暴动,其行为引发了占领事件,参与程度属最严重。林锦均曾称因此案被中国深圳公安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嫌疑刑事拘留两个月,法官据此“酌情减刑”。
同案另两名涉案年青记者被裁定《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下的“非法进入会议厅”罪有罪,分别罚款1000港元(127美元;920元人民币)和1500港元。
案件于2023年5月开审,因涉案人数众多,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14人分别被控暴动罪、非法进入会议厅罪等。其中,暴动罪有8人认罪,6人不认罪。
审讯持续至11月,然后押后至今年2月裁决,此后再开庭听取被告人求情,至是日判刑。求情期间,孙晓岚亲自陈词称:“在政权眼中,(我们的)真正罪名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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