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50萬香港市民舉行「七一」大遊行後被擱置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今天在香港立法會通過。
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以全國法律形式納入《基本法》附件在香港實施,將要求中央政府兌現2017年香港實行民主直選的2014年「雨傘運動」;2019年捍衛香港法治和自由的反送中運動中的萬人被捕判刑。不僅使得香港的法治、自由蕩然無存,而且使得香港經濟、股市下跌,國際金融中心變成金融廢墟。
23條屬於香港自行立法,內容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今晚接近7點 香港立法會全票通過,將於3月23日立憲生效。香港人民置於「港版國安法」和23條雙重統治之下,「一國兩制」已經成為歷史。除了港幣暫時還可以自由兌換,國際大城市的歷史行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