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上台时被认为是唯一实现权力和平过渡的领导人,但不少政治学家当时兴奋地以为中国在继承人问题上实现了制度化。其实制度跟惯例是两码事:制度是权力轻易改不了的,惯例是我改了你也奈不何我。
后来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政治学家倾向于认为其中原因在于全国人大没有被邓小平授权。
如果邓小平真的配得上总设计师头衔,让全国人大掌握一定实权,其实可以保障继承人选择实现制度化。如果继承人实现制度化,可以省去许多政治成本,比如胡锦涛时期朝小野大的执政难题,又比如习近平上台前的血腥斗争,再比如习近平时代规模浩大的反腐败运动掀起政治动荡以及由反腐败运动直接促成极权主义政府。
基本上改革开放不存在任何制度设计,从一开头就是在摸石头过河——你摸石头过河,就会有人浑水摸鱼。这件事情是很荒唐的。这是受到元老政治的局限:退休的元老是没有心力来搞制度设计的。
其结果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制度混乱比非洲任何一个独裁国家都要糟糕。
作为对比,越南国会拥有的权力就跟中国全国人大橡皮图章角色鲜明不同:越南国会实际上可以保障官僚选拔和去留在正常制度化流程中进行,其中也包括继承人。但越南因为大搞反腐败运动,可能对制度化造成了巨大扰乱,权力格局打破之后,越南国会也可能变成跟中国全国人大一样的橡皮图章角色。
制度化有一个最根本的好处就是节约政治成本,防止不必要的政治斗争、防止政治斗争扩大化和防止政治斗争失控引起的动荡(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平民一定会遭殃)。
另一方面,制度化成功确实可能把国家朝着法治国家方面引导。比如像新加坡法治社会的成功不全赖于英国殖民地遗产,还有赖于制度化迅速而且全面的成功。至少新加坡模式的威权主义,是所有非民主国家形态中危害最少而且政治成本最低的一种。
当然,如果连最起码的制度化你都实现不了,那就是把国家当婊子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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